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