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台北遺產律師推薦|板橋遺產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