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