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