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