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