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確認遺產分割協議書無效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