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