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