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履行協議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