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