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辯護【少年強盜等案件】,順利爭取裁定保護管束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