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