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