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