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