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