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和解成立。勞資糾紛律師|板橋勞資糾紛|台北勞資糾紛律師推薦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