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