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