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