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和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代理被上訴人(即原審被告)被訴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高等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確定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