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