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