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,相對人聲請駁回。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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