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4.61%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