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