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