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