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