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