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