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