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