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.75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