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