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百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