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