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