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.75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