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壹仟貳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新臺幣5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