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