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