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