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