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