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