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