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