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部分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