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